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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没有。
 
 
抄袭,是非常容易鉴定的事。
 
然而,即便是这样,微信公号到今天,还没有办法根治抄袭。
 
比如我最近有篇文章被抄袭。
 
抄袭者写了很多字,其中有部分是抄袭我的——按照他的说法,抄的篇幅是10%。
 
有好心朋友投诉两次,系统给我信息让我同意举报,我同意了。
 
但后来均被驳回。
 
明明是几段文字完全雷同,为什么不能视为抄袭呢?
 
因为规则说,10%雷同不是抄袭。
 
 
我琢磨了一下这个古怪的规则。
 
然后我就想明白了。
 
因为系统无法自动化识别出,被投诉对象,究竟是署名引用(这个倒真是10%也ok),还是不署名抄袭。
 
光是有没有署名这件事,微信公号系统就要挠半天头。公号活跃账号350万,很难有人手去一字一字辨别,有没有署名引用——当然,努把力,其实也不是没有技术方案,只是它到目前为止,没有。而且即便有,老实讲,部分能做到。比如我有三个观点,对方署名了一个,另外两个说成自己的。靠文本搜索是能搜到我名字的,算是署名了。但其实依然还有抄袭在。但你让系统怎么辨别哪三个观点是魏武挥的呢?
 
并不是一字不改的洗稿就更难了。
 
这件事恐怕是江湖中的牛皮癣。
 
按照一位媒体人(好像是品玩的骆少)的说法,那就是我们要习惯和牛皮癣共存。
 
 
洗稿这个行为,非常隐蔽。
 
它并非字字相同。
 
甚至真的有可能还是自己在那里敲击键盘写的。
 
洗稿的特点是这样的:
 
1、选题一样(或高度雷同);
2、角度一样(或高度雷同);
3、内容铺设方式一样(或高度雷同);
4、素材选取一样(或高度雷同);
5、与被洗对象有不同的地方或小细节,但这些不同的地方不关键不重要,甚至去掉这些不同的地方,不影响整篇文章。
 
总之,就是让看过原稿的读者,再读此稿,会有一种强烈的“咦,我好像哪里看过”这种感觉。
 
但这种事情,感觉为主。
 
于是,法律很难判定洗稿是非法行为。
 
有些人主张要加强立法。
 
我倒不这么看。这种事很难再做什么立法,因为判定一句洗稿非法容易,但认定这叫洗稿,很难。
 
 
好像我很悲观。
 
是的。
 
老话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所以才叫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凡事都贴着法律走的人,其实很low。
 
在一个开放的场合,的确可以吸烟。但你正对着一个女性,在她对你吞云吐雾频频皱眉的情况下,你还要吸烟,是不是合法但依然很low?
—— 首发 扯氮集 ——
 
作者执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天奇创投基金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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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魏武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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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观察者,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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