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0
听报道
一
媒体文章有一种体例,叫“报告文学”。
虽然最近关于百度的恶评很多,但百度百科上关于报告文学那个词条,还是值得看看的。尤其可以注意一下,都是什么国家的报告文学是非常有名的。
报告文学,是一种散文,介乎于新闻与小说之间。也就是,这是一个近乎“四不像”的东西,有一定的客观事实,可以称为非虚构写作,但又有加工编造的一面,可以称为虚构写作。到底什么地方是真实描述,什么地方是主观加工,没法说。
所以,当才华有限青年这个公号就刷屏文章《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发出所谓回应一切时写道:文章不是新闻报道,这是一篇非虚构写作。
不禁要问一下,这篇被很多人发现颇有漏洞的文章,到底是报告文学,还是非虚构写作?
二
所有的文学类作品,它的终极目的,不是告诉你发生了什么。这和做新闻报道是不一样的。文学类作品的终极目的,是借由一些素材,传递某种观念,通常借助被成功调动起的情绪。
素材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这就意味着,素材有可能是编造出来的,也有可能真有其事。相当多的小说,也有现实已发生事实的影子。
有一篇挺有名的IT报道,为了表达当事人非常郁闷,传递出某种遭遇不公或挫败的感觉,有这样一个“事实”:他狠狠地掐灭了一个烟头。——尽管,这个当事人从来不抽烟。
另外一篇著名的IT报道,开头部分有如此一句:在两个小时的采访里,他抽掉了两包烟。这个细节你仔细算算就可以为当事人惊叹了,一包烟20根,这意味着他得平均三分钟抽掉一根烟,而且中间绝不暂停。
不过,你也很难说完全是假,因为不抽烟的人在极度郁闷的时候,也有可能抽上一口。两小时抽掉两包烟,你也可以说成是其中的一包烟里只有一根了,或者,有的烟一包真的只有十根。
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观念被传递,且你有那么点感同身受的意思。
这类报道,与其说是报道(因为很长,还被很多人视为深度调查报道),更像是报告文学罢。
三
典型的虚拟写作,是小说。
一部好的小说,对作者的要求非常高。除了有足够的想象力(也就是编故事的能力),还要有精妙的文笔。如果小说比较宏大,人物繁多,还需要对架构的把控能力。
因为阅读者知道小说基本等同于编故事,情感上接受一个编出来的故事,对写作者要求不低。
在国外,则有一种“非虚构小说”的说法。非虚构小说对编故事的能力要求不高,但对调查一个真实故事的要求非常高:你不能太多凭空想象。
1959年,美国堪萨斯州一起灭门血案,一位作者与其助手受《纽约客》所托,进行案件撰写。最终作者卡波特于66年出版了名为《冷血》的书(此书当下豆瓣评分有8.7分),并称之为“非虚构小说”。但与豆瓣网友的评论不同,作者自己坦承这是一本小说,不是什么新闻特稿也不是什么深度调查。这本书的确有一定文学加工,但同时也要看到,卡波特与助手,前后在调查采访及写作上的所费时间是:六年。
另外一部相当著名的非虚构小说,也建立在一起谋杀案之上。该书作者就是写下《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利用其友人被谋杀的案件作为原型,写下《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一书后,马尔克斯于次年拿到了诺贝尔奖,请注意,其一,是诺贝尔文学奖,其二,马尔克斯前后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来调查、思考、写作这个故事。
但报告文学就比较有趣。
通常来说,撰写报告文学的人从来不认为自己写的是小说,而是更为强调其真实可靠。报告文学的写作时间一般相对较短。比如进入过语文课本几乎所有国人都耳熟能详的一个报告文学写作时间,不超过半年。另一篇讲述数学家陈景润的著名报告文学,根据文章描述的细节、当时客观事实发生的先后、及最终发表的时间推断,作文过程应在一年上下。
如果你今天有兴趣像推敲《状元之死》那篇文章一样,去推敲《哥德巴赫猜想》那篇报告文学,你会有一种很神奇的感觉:这个事,作者怎么知道的?
四
报告文学这四个字不要一看到文学,就想当然以为一定非常厚重,一定非常长篇。它的长短是不定的。
有的报告文学,不过三四千字。而《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即便去掉中间的锤子便签文字和后面引用的某小说文字,也已逾万字,算是重磅长篇报告文学了。
而传统媒体依然还算兴盛的时代,读者、知音、故事会,都有报告文学的影子。当然,可能有人以故事会之三俗,当不起“文学”二字。但读者、知音,想必是不差的。但这些杂志,也从来不定位自己是一个新闻类媒体,并不以做报道为其宗旨。
我的朋友们震惊于此类文章——他们称之为鸡汤或毒鸡汤——的盛行,但他们似乎忘记了,读者知音鼎盛时代,以这些杂志的覆盖量,其中文章,都妥妥十万加。知音可是创下过单期过千万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记录。
更重要的是,这千万本杂志,还是阅读者们掏钱买的,而不是免费看的。
所以,不要那么震惊。
报告文学的火爆,这都多少年的事。无非就是当年你自己不看知音,可能无法直观感知到知音的威力。今天你朋友圈一被刷屏,再看到阅读好看的数字,你就震惊了。
四个字:大惊小怪。
五
中国整体受众群体的素质是不高的,这里没有价值判断,只是事实判断。
王兴说,中国的大学生比例不超过4%。我后来查了一下,把读过的和在读的都算上,大概10%上下。依然不算是什么高数字。
更何况,是把所有大学都算在内,不是说一二本有10%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实讲一句,即便财新免费放出它的武威系列报道,覆盖量估计都超不过那篇疑似洗稿的《甘柴劣火》。
我这话不是一点依据都没有。
冰点周刊在一周前发出了一篇题为《我要用力活着》的万字报道——标题是不是让读过《状元之死》一文的你有些联想?——累积到今天,访问量才刚刚过了3万。
因为这篇文章读得不够爽,或者这么说,调动情绪不够。
任何一个人,不妨问问自己:在真实性和可读性这两个维度中,如果只能二选一,选择何种?
这个问题换一种问法,你觉得你是在看一篇新闻作品?还是一则文学作品?
坦率讲,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压根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压根就没在乎过。
六
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媒体记者,写出来的文章大有洛阳纸贵之感。
有一次在一个大佬在场的饭局中,该大佬开玩笑地问这位记者,你有篇文章开头所提到的我的一个事,我自己咋从来不知道?记者顿时脸红,支吾了过去。
大佬不是媒体中人,不知道这个问题有多毒。但我从此不再看这位记者的文章。虽然这位记者的文章依然洛阳纸贵。
我的朋友风端,戏称为我对真实性的要求近乎刚烈,碾压可读性。我很难接受一个新闻作品里存在着编造,除非作者事先声明,这是一则文学作品。
但我可以很骄傲地宣称一件事,太多人——无论你读没读过大学——可读性第一,真实性第二。产生共鸣即可,这是大多数人阅读的目的:ta说出了我想说的话,就必须转发必须“好看”。
报告文学这种体例,最有心机的部分就是:如果文头就声明此文有若干细节经过主观加工,真实性打了折扣后,不是说说服力会变成零,但打上些折扣,大概是没跑。
所以报告文学从来不会声明这点。
而当被人揭穿时,又会举出相当多的理由,来为自己辩护:比如照顾当事人隐私。
我总是觉着,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在写报告文学且有主观加工的成分,不就完了的事。
七
美国有位女创业者,声称可以用一滴血就可以完成多少多少种检测。这位也叫福尔摩斯(但更多中译名叫霍尔姆斯)的姑娘创办的公司叫Theranos,最高峰估值达到90亿美元。
约翰⋅卡鲁里,一位拿过两次普利策奖的《华尔街日报》记者根据一些线索怀疑这是个骗局,在精心调查前后采访了150多位人士之后,写出了系列报道,直接导致Theranos的倒台。
后来,这些报道被汇编成书,名为《Bad Blood》,现下,已经有台译的中文版。
我看完了中文版。除了没有感知到任何情绪的波澜外,我还惊奇地发现,在作者开始撰写“致谢”之时,这本书竟然还有20%的内容。而通常,我们知道当致谢出现时,这本书已经没有了正文。
原来后面20%的内容全部是注释。
我和友人阳淼说了这件事。阳淼感叹了一句:太多人在琢磨华尔街日报是怎么讲故事的,却没有看到他们那20%的注释。
新闻作品始终强调严谨。
文学作品则看重情感。
你更喜欢哪一种呢?
其实这个问题不怎么重要。重要的事情是,如果是文学创作,就坦承自己是文学创作。编故事不丢人甚至也很高大上,但我总以为,打着真实的名义编故事,不太好罢。
八
我一个朋友发了一个相当有趣的问。
在过去,知音读者很少被嘲笑,精英人群似乎更愿意嘲笑看知音读者的人,比如说以前后五百年都无人比她聪明自诩的罗玉凤那句著名的“主要研读经济类和《知音》、《故事会》等人文社科类书籍。 ”,网上主要嘲讽罗玉凤,而不是知音本身。
但今天为什么都群嘲咪蒙系了呢?
—— 首发 腾讯大家 ——
作者执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
后记:按照曹林的说法,这篇《状元之死》毫无真实性可言,具体论述,可参看为什么说“状元之死”百分百是胡编的一文
话题:
0
推荐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